一级建造师发表时间:2019-06-20 11:29 考试简介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 号)设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发〔2010〕6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专业、科目设置见表一。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考全科、免两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和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7月13日至7月27日 网上交费:7月13日至7月30日 准考证打印:9月10日至9月13日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网址: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网上考务) 考试组织流程: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证书领取。报名资格审核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二)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发〔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勘察设计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6〕805号)的规定,山西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该项考试专业合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关注山西建筑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地址:太原长风街长风大厦7层B座 咨询:6696677/13007009977(微信同号) 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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